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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
恐怕你不能再生二胎。 相关法条:《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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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已经有一个孩子,再生一个属于二胎。生育是按照夫妻双方的总生育数来规定的,虽然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但子女还是属于父母双方的子女,如果双方已经有一个共同子女的,再生一个就属于二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你的叙述,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不是名下有一个子女,仅仅是“名下”是没用的,如果实际已生育过两个而只是名下一个,那对照的就是另一项政策了),另一方初婚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象你这种情况,估计是可以再生育的。之所以说是“估计”,那是由于各省市的规定稍有不同。因此,你还得关注你省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认真地看看,如果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可向当地计生部门提起再生育申请。
拿二胎指标没有时间限制了 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二)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六)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省人民政府可就前款第(一)项的实施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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