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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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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你仅仅是按照老板指示领取发票,且不知道这些发票用于虚开,你没有任何责任。 2、如果你明知领取这些发票用于虚开,仍然领取并交给老板虚开,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但情节较轻,即使处罚也不重。 3、你不是会计财务人员,不是虚开的直接责任人员,老板发的工资和奖金与这个没有关系,不会被没收和追回。 4、现在知道了,以后再也不能干这类事情了。 5、如案发,公安机关询问你,实事求是的说就行,可以自动找公安说清楚,如涉嫌犯罪的可以认定自首。
虚开发票,肯定违法,同时还涉娣洗钱(《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洗钱罪的,没收实施“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涉嫌共同犯罪的,具体来电咨询,可提供法律帮助。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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