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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按规定除非有证据证明原判决存在重大错误(如冤假错案),否则不会重审...
再审发回重审案件与二审发回重审案件二者在本质上有区别。除特别程序外,我们实行两审终身制,一审程序终结是阶段性的。二审审理过程中,一审判决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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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出台了法释(2002)24号《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一次。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事实仍有错误,或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上诉不加刑,这是原则,除非有抗诉之类。
按实际情况,即使案件已经结案,罪犯已经刑满释放,只要存在可以重新审判的情形,就可以进行重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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