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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他人”既包括妇女、儿童,也包括妇女、儿童以外的人。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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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是: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劫持,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财物,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财物不是当场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人直接交出财物,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交出。
绑架罪和抢劫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手段不同。前者绑架控制他人后,要求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支付财物,后者当场劫取财物;(2)索取财物的时间和地点不同。前者先有绑架,后有勒索,后者当场劫取或强迫被害人交出;(3)实现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的犯罪目的必须由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实现,后者直接从被害人身上劫取财物,不与第三人发生关系。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完全相同。前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后者有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有的以扣押人质(基于政治等方面的原因)为目的。二是犯罪的方式不同。抢劫罪当场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将财物劫走,绑架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控制他人后,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方面提出勒索财物或非法要求。换言之,绑架罪向人质之外的第三人提出财物或其他不法请求,而抢劫罪向“人质”本身取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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