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现行的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二、刑法...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两年以上。减刑幅度为:1。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2年有期徒刑;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两年以上。减刑幅度为:1。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2年有期徒刑;2、有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1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0年以上21年以下有期徒刑;4、有悔改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9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十三年。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限制减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