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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
房子有质量问题能退房吗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房子质量问题都能成为退房的理由的,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下: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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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通过以上规定可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作为业主可以解除合同。如你所说,有些业主的房子屋顶漏水、墙体渗水,肯定是达到严重影响居住的情节,所以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他们解除合同的要求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具体到你的情况,要想退房难度就大了,除非存在别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比如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则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关于你上述的问题不能笼统的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要具体考虑每位业主的实际房屋情况是否严重影响居住。 如涉及到你的情况,要求退房的可能性不大。
属于主体质量存在问题。房屋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销售商品住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您的房屋存在裂缝问题,如果是非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己方的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直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为止。房屋若出现不能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房屋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您所反映的情况属于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出现上述问题时,业主可以因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在协商,投诉后仍然不能解决的,作为业主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便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子有质量问题怎么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判断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房屋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者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者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开发商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都会对房屋的设计作出约定。在实际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设计,违背了购房者当初签定合同的目的。购房者是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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