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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手中有没有欠条或是借条,欠条时效是2年,据您的描述,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时效已经过了,如果约定还款日期,现在就对您还比较有利,如果再...
上页:告起诉我欠其两万陆和两万捌(借款、用车费、饭费)千元。97年,原告丈夫多次找我说:前任法人调离时,他有部分用车费、饭费条据漏报了,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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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欠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期的,则该欠条在还款期之日起2年内有效。若无明确约定还款期,则在你首次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内有效。若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胜诉是没问题的。问题实在执行上,就算是胜诉了,钱也不一定要的回来,对方可能恶意转移他的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建议你先查明他的财产状况,在起诉时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他就不能动用处分该财产了,这样子才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另外,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须要向法院缴纳一定的金额作为担保,若错误保全对方产(即你败诉的话),该担保金将作为错误冻结对方财产的赔偿。
由于这个债务是您朋友与前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前夫借款的,并且出借人在借款给您朋友前夫的时候不知道他们夫妻之间对这个借款有没有约定为个人债务,因此出借人完全可以一起起诉您朋友和她前夫。也就是说您朋友应当还款。您朋友除非证明这个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才可以在偿还完出借人的借款后向她前夫追偿。 除此之外,“连带债权”是指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有义务进行偿还,债权人有权利起诉担保人。
1、可以申请执行。2、如果12年前已经申请执行,现在是恢复执行,没有任何问题,只要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法院就会正常执行的。3、如果当时没有申请执行,现在已经超过了当时法律规定的一年的申请执行的期限,虽然现在也可以申请执行,但法律上还是有问题的。如果被执行人不同意执行,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的。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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