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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捕可以解释为拘留和逮捕,一般是港澳地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称谓,我不了解其刑事诉讼的程序,所以我没法给你解释拘捕到底是一个强制措施,还是拘留和逮捕两个强制措施的合称 可能是这样的,虽然大陆地区拘留和逮捕是两个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大陆地区一般刑事拘留后就要尽快决定是否逮捕,拘留的时间较短一般是10-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拘留的最长不超过17天,所以拘留后一般伴随着逮捕,所以他们合称拘捕,这只是个人见解
抓捕和逮捕是不同的概念 抓捕就是侦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般公安系统中有抓捕队)对嫌疑人进行人身控制,并非法律用语 而关于逮捕,就必须经侦查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核后认为需要逮捕的才能批准逮捕 2016-11-2819:48:55
发证机关不同:逮捕证是由人民检察院签发的,一般是对有可能判处有期以上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签发的,交公安机关执行并关押.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关押.搜查证是侦查机关依法签发的搜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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