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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管辖是怎样的?你们能解释吗?

2023-04-07
(一)污染者排放了污染物; (二)被侵权人的损害; (三)污染者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生污染物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 第七条污染者举证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一)排放的污染物没有造成该损害可能的; (二)排放的可造成该损害的污染物未到达该损害发生地的; (三)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管辖该损害于排放污染物之前已发生的; (四)其他可以认定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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