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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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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现有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根据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45日内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企业改造后,如果企业是合并的,则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如果企业是分立的,则原企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另有书面协议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改造后,原企业债务的承担按如下规定确定: 1、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2、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3、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原企业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当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4、企业以优质资产与他人重组新公司,将债务留在原企业的,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企业改制的程序: 1.制定方案并获得批准; 2.清产核资; 3.财务审计; 4.资产评估; 5.交易管理; 6.定价管理; 7.转让价款管理; 8.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 9.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0.管理层收购; 11.改制完成后,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重新设立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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