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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裂属于无功能性的障碍伤情,不构成本标准所指的轻伤是属于轻微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骨皮质的砍(刺)痕或者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受害人造成轻伤一级的伤害,就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取得受害方谅解的,可以适量减轻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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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我国现行的鉴定标准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其中规定了重伤、轻伤和轻微伤,最轻的应当是轻微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3.2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
被打造成轻微伤,打人者被行政拘留7天,并且罚款300元,这是行政处罚。与此同时,还要赔偿受害人的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颅脑、脊髓损伤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 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2、面部、耳廓损伤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3、听器听力损伤 a)双耳听力障碍(≥41dB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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