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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如果工伤鉴定结束复发的话,一般来说在鉴定结果出来的一年之后,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认为伤情发生变化,是可以申请复查鉴定的。 具体参考《工...
如果是社保局已经同意工伤复发就医就应依法让其进行康复治疗!反正医疗费用全部由工伤基金支付,单位只依法每月支付工伤即可。如果康复治疗后他再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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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的,可以进行治疗,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旧伤复发治疗的,无需进行鉴定,只是需要进行审核,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审批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即可。如果是旧伤复发致使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申请复查鉴定,需要提交填写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之前的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仅供效验。
工伤复发,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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