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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加班工资核算的解答如下: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2依法安排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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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班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无故加班,如各职能部门、项目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工作未完成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负责人指定事项需继续工作者,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或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加班,且需要填写《加班审批表》,以便考勤管理。 二、加班分类 员工加班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计划性加班:因项目开展计划性工作、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可预见性原因需加班。 应急性加班:因项目临时突发事件,需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加班。 三、员工加班申请流程: 员工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应填写《加班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加班。 1、计划性加班要严格履行加班申请程序,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且提前一天报至行政人事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加班;如实际情况需要多人或多天加班,须附《加班计划明细表》。 2、应急性加班在加班前须提前至少两个小时打电话告知所在部门经理, 同时电话知会行政人事部,加班结束后至行政人事部补办加班申请程序。 四、加班管理 1、加班时间由加班审批表与日考勤结果对照确定; 2、加班但未填加班审批表或填加班审批表而未打卡,均作加班无效处理; 3、行政人事部必须认真、客观、公正进行相关考勤作业,对考勤中发现的虚填假报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3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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