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投标人之间不得有下列串标围标行为:(一)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二)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三)事先约定中标...
建立跨行业、跨地区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方案由市发展改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本条例;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进行招标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有关行政部门通过现场监督、查阅资料、询问当事人、受理投诉和举报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关行政部门有权依法调取、查阅、复制相关文件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擅自终止招标的;(二)属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报有关行政部门备案的;(三)未按要求告知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的;(四)擅自提高投标保证金比例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的;(五)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未公示的;(六)未按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七)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确定中标人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6人已浏览
907人已浏览
1,706人已浏览
8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