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
专利权人申请恢复专利权的,一般是在收到专利终止通知两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按时交纳专利年费而终止专利权的,应该自收到通知两个月内提出恢复申请。也就是说专利权恢复期限为自收到专利终止通知后的两个月。
专利权人请求恢复专利权的,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并且提交相应的材料。 1、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请求人必须首先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在恢复权利请求书中,请求人要客观说明耽误理由。 2、缴纳恢复权利相关费用。请求人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后,要立即缴纳恢复权利相关费用,否则,相关请求视为无效申请,专利局将不予受理。 3、消除权利丧失的原因。请求人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的同时,还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 4、缴纳专利费用。申请人因未缴纳申请费,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还应当补缴规定的申请费。 5、补交答复文件。申请人因逾期未答复审查员意见,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还应当补交答复文件。 6、提交意见陈述书。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发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先办理恢复权利手续,然后提交意见陈述书向专利局陈述意见。
申请恢复专利权的方式为:申请人应当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提供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导致其丧失权利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恢复权利的书面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