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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如果两地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业务,则可以;否则,不可以。到2017年7月可以,甚至可以全国办理。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从苏州公安户政部门了解到,按目前规定,外地人员身份证不慎在苏州遗失,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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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江苏省已经实行了省内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当事人的身份证损坏(芯片不能读取的)的; 2、可以在南京的受理点,凭本人的户口本或者居住证及原来的身份证换领居民身份证(不是加磁); 3、当事人可以带上上述资料,具体咨询居住地的受理点的工作人员,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按规定,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的,可以在苏州拍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通过存储介质(光盘、U盘)或经网络传输给所在户籍地的亲属,并由本人写出书面委托书,请户籍地亲属在本人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需急用,可以在居住地同时申领临时身份证。
1.公民可以申请异地办理挂失和补办身份证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当事人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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