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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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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报警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其他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交警部门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交警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派员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事故证据。 三、事故责任认定 在查清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力大小等,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法规,对肇事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等处罚。 五、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六、诉讼赔偿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法调解成功或者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当事双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一、事故报警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其他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交警部门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交警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派员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事故证据。 三、事故责任认定 在查清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力大小等,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法规,对肇事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等处罚。 五、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六、诉讼赔偿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法调解成功或者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当事双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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