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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是要侵权人赔礼道歉。但是如果造成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心灵创伤的,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般来说是要侵权人赔礼道歉。但是如果造成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心灵创伤的,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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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参考如下,学校只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1、老师随意的辱骂学生触犯了法律,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她侮辱了学生的人格。 2、根据《未成年保护法》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因此老师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扩展资料:关心爱护全体同学,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应民族,性别,残疾,成绩等因素歧视同学...绝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不能侮辱,歧视学生,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因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消其教师资格。被撤消资格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3、《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要认定打架的学生是哪种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10—18周岁)。然后判断学校有无失责,不同的阶段,学校所付的责任也所有所不同,如果学校失责,那么学校要承担责任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未失责,则根据学生的身份情况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校一般要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责了;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只有失责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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