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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不是按照车辆种类来进行划分的。吊车有很多种类,有些是允许上路的,有些是不允许上路的。但不论是否允许上路,在道路上发生事故还是按照...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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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报废车发生事故,由买卖、赠与等转让人和受让人、赠与人和受赠人承担连带责任。 拼装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于其不能达到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安全标准,上路行驶后极易造成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损害。 转让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本身即具有违法性,上路行驶又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因此,本条对以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且没有法定免责事由,并由买卖、赠与等转让人和受让人、赠与人和受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一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车辆有行车证,有交强险,没有其他安全方面的问题,车主就没有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驾驶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报废车发生事故,由买卖、赠与等转让人和受让人、赠与人和受赠人承担连带责任。 拼装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于其不能达到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安全标准,上路行驶后极易造成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损害。 转让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本身即具有违法性,上路行驶又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因此,本条对以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且没有法定免责事由,并由买卖、赠与等转让人和受让人、赠与人和受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一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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