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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以后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夫妻名下的财产,除非有一方向法院申请调查,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才会介入调查。另外,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原告在起诉离...
申诉案件查封财产不能解封。根据相关规定,申诉不影响执行,所以不可以要求解封财产。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申诉的,申诉之后就是审判监督程序,而民事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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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封分为两种,一种是硬查封,不允许当事人占用使用,另一种是软查封,也叫活查封,允许当事人在采取保值增值情况下合理使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十条查封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或者车辆、船舶、航空器以及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可以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保值保管措施。 2、用犯罪所得购买的房产,依法应当查封,对于无法分割的房屋,应当整体查封。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可否查封冻结不动产或投资权益问题的批复》 2001年10月22日公复字[2001]17号 你厅《关于我省深圳市公安局在办理一特大诈骗案件中对涉案资产依法进行查封、冻结问题的请示》[粤公(请)字[2001]40号]收悉。经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意见,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有权依法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以违法所得购买的不动产、获取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但由于投资权益或股权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对其采取冻结等侦查措施应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慎重使用。 3、如果公安机关在查封时未书面通知,当事人及其家属不得占有、使用等,当事人可以合理使用,嫌犯妻子将房子出租,获利100万元属于合法收入,不应收缴。如公安机关查封时书面通知不得占有、使用等,则该100万属于非法收益,应当予以追缴。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涉外离婚在中国法院受理案件时,双方的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即双方先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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