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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四十五条对合同解除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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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2008年新的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后,员工辞职以后,原单位以及不用再开具行政介绍信以及工资介绍信了。2.员工辞职以后,用人单位只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就可以了。3.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这是一份证明,只是叫法不一样,正规应该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单位在离职时应该出具该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就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提出或双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文本。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并需要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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