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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房屋租赁

2021-11-15
苏州房屋租赁注意事项:1。双方情况苏州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和地址。2、具体住房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说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条路的某个房间;住房面积;房屋装修,简要说明房屋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卫生间的装修;配备设施设备,简要列举房屋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电、厨房设备、卫生间设备;房屋的产权人和产权人,说明房屋为什么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是否受产权人委托出租房屋。三、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他人合住;住房是只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用于办公等其他用途。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想频繁搬家,出租人不想在短时间内找到新的租客,双方都需要有相对稳定的时间,因此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此期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房屋,承租人不得放弃房屋,租赁其他房屋。到期后,承租人将房屋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想继续租房,应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如果承租人想搬走,但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所,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5、租金和支付方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大致是按年支付,按半年支付,按季支付。若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租金,可与出租人讨价还价,并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看,按月或按季支付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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