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审查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判处案件的数量标准问题由于这个规定量刑幅度较大,既包括15年有期徒刑,又包...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 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 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毒品犯罪的立案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性质分别立案: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的,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
以下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判刑标准: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这些犯罪分子既包括尚未被抓获而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已被抓获的已决犯和未决犯。所谓“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