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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
1、涉外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到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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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制度包括: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人在本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你可以去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到哪里涉及的是人民法院管辖权问题,其起诉离婚的程序: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立案后会先调解,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才会开庭审理,最后人民法院会判决是否判离婚。针对到哪里起诉离婚涉及的管辖权具体讲解如下: 1、起诉离婚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2、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需注意:如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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