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超员20%以上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据此可知,在行政执法领域,超载20%为一个界点,超过20%属于严重情况。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般超载20%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是超载危险驾驶的关键犯罪因素。刑法意义上的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标准尚未确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客20%或者违反规定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在行政执法领域,超载20元%超过20个边界%属于严重情况。
超员构成危险驾驶罪要吊消驾驶证的。 以前客车超员50%以上,处罚为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自去年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这种情况则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要吊销驾驶人驾驶证,并且要被判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3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