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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以认定为因工死...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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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进行工作的时候,在工作中或者是工作单位突发疾病并且经过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一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是工伤的,并且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用人企业去申请的,如果企业不申请,是可以由死者的亲属在一年之内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对于没有死亡或者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条件死亡的情况,都是不属于工伤的,是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
大抢救:1.成立专门抢救班子(一般都是所在科室主任主持,甚至医务科长、业务副院长、院长主持,据病情不同统领一个或多个科室医师)2.主管医生不离开现场(也就是主管医师24小时在病人附近(包括吃喝拉撒时)。其实很难做到,因为主管医师不单单管一个病人,且抢救病人是非常耗费精神体力脑力的。);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4.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及时组织院内外会诊(必要时多科室联合会诊讨论抢救都有,甚至请上级医院教授会诊);5.专人护理,配合抢救。(24小时同一个护士陪护、观察、用药。甚至多个护士。) 中抢救:1.成立专门抢救小组;(一般就是科室医师)。2.医生不离开现场(不要求主管医师,有值班医师处理即可);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4.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及时组织院内会诊;5.专人护理,配合抢救。(24小时同一个护士陪护、观察、用药。) 小抢救指1.专门医生现场抢救病人(专科医师处理);2.严密观察记录病情变化;3.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及时请院内会诊;4.有专门护士配合(随时有专科护士协助观察用药,不要求是同一个护士,值班护士也可)。 如果医疗市场放开,照上面抢救的要求,我考虑小抢救还好,中抢救不得收个1000-2000(一个普通陪护现在价格是200/日,有医学背景的是500/日。估计一个24小时专科护士不得1000啦。)大抢救:单单找个教授会诊(不管院内院外)、医师24小时查看,不得****(你懂的)。
抢救可以分为大抢救中抢救和小抢救。区分标准主要是抢救的规模,抢救金额等等。小抢救所需的资金会比较少,中抢救相对而言,所需的资金就会比较多,要求也会比较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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