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因为各种诉讼案件都是社会上发生的,案件一经发生,往往就会被人所感知,因此借据证人的证言来...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是否有效要具体分析。只要是证据,那么就需要满足证据的三性,包括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这样的证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至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证人证言 证人:,,族,年月日生,职业,住。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证言内容: 证人: 年月日 证人证言格式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籍贯:住址: 证人须知: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四、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五、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八、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证人作证前请仔细阅读以上规定并签字: 证明内容: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的一种,法院是否采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主要考量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根据你的叙述,由于证人与当事人之间利益相关,也就是说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问题。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了一些与证人证言有关的条文,但均未明确、系统地规定有利害关系证人证言的认证规则,因此,审判实践中此类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备受质疑,存在认证难度大、采信率低等现状。就案件本身而言,如果仅仅有利害关系人的证人证言,而再无其他证据,那么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困难,说白了对你方很不利。
需要看案情,并不是说所有的证人证言都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般民事证人证言不可以单独当成定案依据,还需要有其他的证据。因为,有的证人证言可能反映的只是案件的表面现象而不是本质,只有那些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证言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9人已浏览
647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