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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的房产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其房产应有你的继承份额。你父亲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如果你父亲在生前没有立对房产属于自己的部...
第一、债务是否会牵涉到您的婚前个人财产,要看这笔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您的个人财产追究责任;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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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婚前双方父母财产时,如果发生财产分割,一般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婚姻不和谐,父母财产应当有各自子女来进行分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来解决父母财产分割。
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岁以上孩子一般还需要征求孩子意见
可以重新分配,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愿意接受赠与,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均不能成立。我国法律允许赠与时对受赠人附设一定的义务,也可通过附条件(或附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但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有着严格的区别。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其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无关,不会因所附义务而解除或延缓赠与的效力。而在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除外。财产转移后,在法定条件下,赠与人也可向受赠人索回财产。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赠与人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赠与人不可行使撤销权: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证性质的。(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2、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如果父母与子女针对于子女在婚前的财产的赠与有争议的话,那么只能够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子女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相关的赠与或者直接要求对赠与的金额进行相关更改。法院会根据实际相关的情况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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