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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证处。但是一般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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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1、双方本原件和复印件。 2、双方原件和复印件。 3、2寸合照4张:为了避免照片不合格,可以当天在民政局现场拍摄,注意背景为红色,所以穿太鲜艳的衣服容易顺色了,现在多选择白色的衣服拍摄。但是,去民政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男年龄满22周岁、女年龄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如未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公司名称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仅只是提交给工商局的材料): 1、由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由公司签署的指定委托代理人证明 3、由公司签署的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股东会决议 4、由公司签署的公司章程修订稿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5、由公司申请,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使用的新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6、公司原有的公章合同章发票张财务章(提交工商局销毁)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如果委托代理公司代理变更,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8、公司公章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把公司所有的证件都变更换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变更、银行基本账户信息的变更所需材料请另行查阅。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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