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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案子律师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具体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并签定协议。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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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这个问题已经有其他网友提问过了。该案属于个案,属于微观利益调整,不属于传统意义的“宏观调控手段”,但是大量该类案件统一起来,属于“国家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依法调节经济活动的强制性手段”的法律手段。宏观调控手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经济计划是国家制订计划规定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和结构调整方向;二是经济手段包括使用信贷、利率、财政、税收、工资、价格等经济杠杆进行经济调控;三是法律手段是国家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依法调节经济活动的强制性手段;四是行政手段是国家通过制定和下达指示、命令、规定等形式直接干预经济生活的种种措施。
经济纠纷主要解决方式 诉讼 一、经济诉讼概述 (一)经济诉讼的概念和任务 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经济诉讼的主体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 2、诉讼当事人 经济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诉称侵害了原告合法经济权益或与原告发生经济权益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即原、被告所争议的经济实体权利,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第三人可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当事人作为经济诉讼的主体,其诉讼行为对经济诉讼有重大影响。
现在律师收费协商收取你这个费用大约在3万左右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自己诉讼诉讼前咨询一下律师还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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