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财产权益进行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影响债...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财产权益进行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影响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法理依据不同。保全撤销权属传统意义上的撤销权,它使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延伸至其他合同当事人,从而形成了权利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便可有条件的于涉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使债权的法定权能得到有力补充,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增加了权利人的选择性权利从而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反映了私法诚实信用与公平的原则。 2、权利的行使主体及原因事由不同。合同撤销权的权利人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中又有不同:一般情况下,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合同中只有受损当事人一方,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撤销事由为上述5种情形。而行使保全撤销权的权利人则是在债务人实施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有害于债权的行为时,受损害的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事由仅为上述3种情形。
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财产权益进行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