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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对案件管辖相关规定的,即可在东莞樟木头法庭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须在离婚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2.如果是通过诉讼途径离婚的,根据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以被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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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申请。已在东莞市XX就读的新莞人子女可读至本学段结束。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需重新申请及计算积分。第四条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务地或其父母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两者任选其一)的镇街新莞人服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第二条本方案中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本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含香港;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参保年限、澳门户籍适龄学童),流动人口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积分制入学、在莞居住时间、在莞纳税;本学段结束后再升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申请要求,紧供参考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18周岁。拥有台湾身份证或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适用于本方案。第三条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了解一下东莞可以办理异地离婚吗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了解一下东莞可以办理异地离婚吗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关于东莞可以办理异地离婚手续么请参考。
法院的案件受理费一般是50元到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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