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苏老先生当年是作为上门女婿入赘黄家的,而被推上法庭的黄女士则是1953年进入黄家并与之共同生活。1985年苏老先生和妻子乔迁至康健路新居,原...
今年国庆刚过,松江区法院的法官接待了年近八旬的江老太。江老太要求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 见到这样的情况,法官并没有简单立案,而是耐心询问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合法手续的收养可以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去民政局办理解除手续。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九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收养关系不能随意终止。收养人、送养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收养关系;抚养子女8岁以上的,同意终止收养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终止收养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决定终止收养关系。
可以要求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但需要按程序来。 收养关系解除条件。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解除权的;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