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知情权; 2、提出意见的权利。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获得补偿的...
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是被征地农民享受征地补偿的权利基础,也是农民维护自己土地权益的直接法律基础。如果没有土地所有权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知情权; 2、提出意见的权利。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获得补偿的权利。
被征地农民享有以下权利:1、土地使用权;2、征地知情权;3、调查结果确认权;4、申请预征听证权;5、参与征地报批权;6、征地结果批准知情权;7、征地补偿知情权;8、调查结果核准权;9、补偿方案听证权;10、拒绝补偿登记权;11、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12、补偿标准争议权;13、拒绝履行政令权;14、恢复耕种权;15、违法举报权;16、社保安置权。
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农民主要有以下权利: (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三)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四)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五)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六)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