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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步骤如下:1、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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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员工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通知贷款所需的审核材料(2)员工本人或其客户向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城市公积金中心应根据员工申请核实员工存款贷款情况,并出具《异地贷款员工住房公积金存款使用证明》,对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结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员工(3)城市公积金贷款中心受理员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城市公积金存款中心核实《异地贷款员工住房公积金存款使用证明》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正确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给城市公积金存款中心。城市公积金存款中心应当识别员工异地贷款情况,并建立员工异地贷款详细台账。(4)住房公积金存款中心应当按照城市公积金还款中心的规定的期限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设、改造、大修自用房;(2)退休、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按照前款第(2)、(3)、(4)项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取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者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入。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上述规定和信贷业务规定,在异地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不能可以的,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到安贷客搜索一下,希
程序如下: 1、借款人向贷款银行发起抵押贷款申请,提交公积金相关资料。 2、贷款银行对贷款的申请进行审批。 3、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将抵押物抵押给贷款银行。 4、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资金到借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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