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首次参保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续接缴费的,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A4);2张1寸白底、深色衣服冲洗的彩色免冠照片;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一、到医保局及分局办理异地居住审批手续 1.所需材料: ①异地居住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暂住证复印件 2.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到居住地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记账手续 1.所需证件: ①身份证原件 ②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的社会保障卡 2.办理住院:医院根据管理规定收取一定额度的住院费押金 3.结算方式:医院在异地居住人员出院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人员返院结算,参保人员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海南省社保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4.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诊疗项目及价格按大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三、委托代办结算业务 受当地医保局委托,异地社保局承担当地异地居住参保人员住院结算业务,当地医保局定期向异地社保局拨付垫付的基金。
办理材料: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A4);2张1寸白色背景和深色衣服冲洗的彩色免冠照片;户籍簿原件及户籍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一份(A4);到本市相关银行(凭本人18张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在借记卡中存入的养老金、失业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确保公民在老年、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4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476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