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按劳动部2003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
按劳动部2003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按劳动部2003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男性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女性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周岁,或者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和非个人原因而未就业者;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者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和非个人原因而未就业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