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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三者险的保险条款中有规定被保险人义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
一、保险公司的拒赔原因是什么出险后,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提供事故的相应证明。经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审核或现场勘察,若认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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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想要卖车的,卖车不影响保险公司对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理赔。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买车不影响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想要卖车的,卖车不影响保险公司对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理赔。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买车不影响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本案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第一,本案中,保险单自2014年2月23日10时35分出单时,该保险合同就已成立,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单载明保险期限自2014年2月24日0时起至2015年2月24日24时起计算,虽然保险合同可以约定附生效期限,但保险人须提供附期限的要约证明,保险人不能以保单的格式方式作出附期限的承诺。第二,该保险期限起算时间系保险人事先用格式化的打印文本设立附保险期限的条款,致使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至保险期限起算,这个时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人为造成真空,免除了保险责任,这不符合投保人投保目的,亦与保险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且该条款免除了保险人的义务,加重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责任,排除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权利,应属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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