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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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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继承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现金、有价证券、存款和储款、保险金、知识产权、债权等财产和产权,继承税的课税标的,为从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中减除被继承人的债务(包括继承人承担的葬礼费用、在继承期间用于保存并管理继承财产的费用、财产继承有关的公证费)的余额继承税额,以上述余额的百分之六至三十为税率计算。减除被继承人的债务时,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继承财产的价格为继承财产所在地的价格。评估继承财产时,应当经会计验证机关验证继承税。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上面就是无遗嘱继承顺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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