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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交付或已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的权利。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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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做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有权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若主体结构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
买房是人生大事。当我们买了房子却发现房子质量有问题时,我们该怎么办?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实。经核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方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果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超过法定保修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
1、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拆迁人应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2、你可委托相关机构对房屋进行质量鉴定,如房屋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要求拆迁人承担相应责任,如要求对方进行修复、赔偿、直至更换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其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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