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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
如果结婚证遗失,但户口已经谈到,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原领取结婚证的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去申请补办。底簿在原来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因此,是不能到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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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结婚证丢了一本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发证机关,或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受理机关查证属实的,应予以补发结婚证。
无论结婚多久,只要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能够证实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离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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