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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要事故对方没有违反交通灯号控制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应该认定闯黄灯一方的全责。...
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闯黄灯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依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2、如果只有闯黄灯一方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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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闯黄灯和闯红灯同责吗这个问题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规定,黄灯(变)亮时,车身任意位置已通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否则应当停在停止线内等候绿灯放行。(这一观点未必正确,请大家看下评论中王志宏的观点,不过这并不影响我接下来所述的安全文明驾驶原则)那么问题就来了,一个车速三四十码的车,距离停止线半米的时候黄灯亮了,法律规定他应当停车等待,问题是他能停下来么?新交规刚开始闯黄灯扣6分的时候,停止线上的追尾事故数不胜数。为了避免出现黄灯时车辆犹豫不决,酿成事故的情形,最后只能是闯黄灯不扣分,并且采取了增加绿灯闪烁,和两边同时红灯清场的举措。
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行驶,没有越过停止线的,就不能继续向前了。根据这个规定,如果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对方的责任大,如果没有越过停止线冲过去的,责任大。当然还要看对方是否闯红灯等情况,综合判断。 构成交通事故通常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行驶,没有越过停止线的,就不能继续向前了。根据这个规定,如果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对方的责任大,如果没有越过停止线冲过去的,责任大。当然还要看对方是否闯红灯等情况,综合判断。 构成交通事故通常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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