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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是可以异地起诉的,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同时起...
如果被告的工作地也是其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是可以的。r民事诉讼法r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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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你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起诉你的话,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书发一份给你的,你应该可以看到;但是如果是你起诉对方的话,对方有可能会有一份答辩状,这个答辩状,按法律规定,法院也是应该给你一份的,你也可以看到的。如果你委托律师签收法律文件的话,你想看,可以要求律师给你看,这是你的权利,律师是无权拒绝给你看的。
原则上是这样,但法律也规定了很多例外情况,比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参考《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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