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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应当由二名以上专业鉴定人员进行,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可以聘请专家或者邀请有关部门参加。房屋安全鉴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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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县(自治县)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生产加工要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至第九项规定的;(二)生产加工散装食品未在其容器或者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三)未向社会公开承诺食品安全的;(四)生产加工本办法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的;(五)向食堂、连锁经营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食品的;(六)接受委托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七)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出坊检验的;(八)开业、停业未按规定报告的。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营运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与驾驶员签订经营承包合同,并在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备案;(二)对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服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三)为驾驶员办理《服务监督卡》;(四)按照规定定期对出租汽车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和维护、检测,保持技术性能完好;(五)将对驾驶员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公示;(六)按照规定领购和发放出租汽车票据,建立票据流向登记薄,不得借用、串用票据;(七)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无《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或者《服务监督卡》的人员驾驶;(八)不得克扣、截留驾驶员各种政策性补贴;(九)不得要求驾驶员出资购置车辆或者买断出租汽车经营权;(十)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向驾驶员收取承包费。个体经营者应当遵守本条前款(一)、(四)、(六)、(七)、(八)、(九)、(十)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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