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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人才服务机构实行。...
外国人以及港、澳、台人员在我省求职、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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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人才流动发生争议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处理。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属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设立人才服务机构,必须向人事行政部门提交有关书面材料。人事行政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答复。人事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合格的,颁发《人才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条例施行前设立的人才服务机构,须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4个月内申领许可证,并补办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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