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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州无房产证明办理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
广东公积金可以提取。无房屋支付租金、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密封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止支付24个月以上、账户密封、退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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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一、住房消费情形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3.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5.其他住房消费其他情形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户籍迁出本市8.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9.退休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1.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1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3.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自2017年5月27日起,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租房自住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需再提交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手续进一步简化 通告称,若职工未能提供租房合同及发票,申请提取为600元/人/月用于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还可申请办理定期自动转账(每半年转账一次) 受理网点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地址详见公积金核心网站)职工(或单位代办人)提交相关资料,上述任一银行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公积金核心3个工作日内审结 值得注意的是,若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公积金核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和其他相关资料,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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