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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安局行政处罚证据的解释,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时,应当审查下列内容:(一)违法嫌疑...
虽然已经行政立案,但对于刑事而言,等于没有立案;控告人对此不服的,可以要求复议,对复议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要求复核;也可以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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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采取行政复议途径或者行政诉讼途径申诉。 2,在治安处罚裁决的过程中,法律、法规对于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的当事人,给予了必要的法律途径,使其可以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撤消或变更公安机关的决定,或赔偿自己因治安管理处罚或采取法律强制措施而受的损失,使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被处罚人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主张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安局治安处罚是指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一、人身罚1、行政拘留,也称作治安拘留。2、劳动教养。二、行为罚1、责令停产、停业。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三、财产罚1、罚款。2、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四、申诫罚1、警告。2、通报批评。法条中:6类以列举方式全部列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拘留。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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