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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应在其居住证一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暂停居住证使用功能;6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的,...
居住证办理过程的状态信息,如受理时间、签发时间、有效期限、受理状态、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原因、制证状态、领证状态等,均可通过“上海市民信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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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办流程: 1、受理: (1)查验《》照片与持证人是否一致; (2)查验《居住证》是否有效且属于可办理签注期限内; (3)核对申请人提供的在沪居住地址信息与《居住证》卡面记载、系统信息是否一致,经核对不一致的,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住所证明材料; (4)核对《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内填写的项目是否正确、齐全; (5)核对《居住证》卡面信息、申请表及信息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2、录入信息并进行后台比对: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填写内容,全面、正确录入信息系统。通过后台比对方式比对申请人的就业、投靠、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3、打印签注信息:(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打印不予签注通知,告知申请人可以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属地派出所咨询。 4、材料归档:相关证明材料按人装订成册,就业、投资开业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归档、备查;投靠、就读、进修的移送属地公安派出所归档、保管。
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3.现场填写《市申请表》提交材料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居住证办理流程的状态信息,如受理时间、发行时间、有效期限、受理状态、审查状态、审查未通过的原因、制作状态、收据状态等,可以通过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的居住证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另外,居住证的处理信息也可以通过96222服务热线话查询具体情况,全年无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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