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修正)》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
只要符合相关的领养条件,再婚家庭可以领养。主要看你们夫妻的年龄、名下有无子女、详细情况可到民政局咨询。祝成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八周岁。显然,已有子女的夫妻对再收养子女是没有影响的。
可以,但有条件限制。作为收养人,必须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人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而被收养人,得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丧失父母的孤儿、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除外。收养人只有收养一名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养人年龄应该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回答请问一下再婚后双方都有子女还可以再生吗qot;再婚后双方都有子女还可以再生吗请问一下再婚后双方都有子女还可以再生吗qot;的答案如下:很遗憾,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你们的情况已经不能再生育属于你们两个人的子女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729人已浏览
728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