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实务当中,发包人不只包括建设单位,还可以是总承包...
离婚后,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发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双方应该共同偿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一般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个人等。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一般是是不能发包给个人的,因为个人没有承包的资质。对于建设工程合同而言,发包方与承包方都是特定的主体,特别对于承包方而言,承包方一般包括勘探人、设计人以及施工人,发包方只能将工程交予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有从事建筑行业资质的,如果没有相关资质和超越资质的,都会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1、可以。 2、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实务当中,发包人不只包括建设单位,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个人等,但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3,9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